法律系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组织实训考察

日期:2009-06-11 浏览:6439

    6月8日,法律系2007级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32位同学,在公共事业管理任课教师张丽曼和班主任解永锡老师的带领下,到朝阳区新天地小区进行集中实训。同学们在新天地小区会议室里聆听了北京市政协委员、新天地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大宪演讲的“关于社区的管理工作”。

图一、张大宪主任讲课

图二、同学认真聆听讲解

图三、现地教学场景

    张大宪主任演讲时,同学们精力集中,边听边记,并结合法律专业进行了提问。主任的解答清晰易懂,使大家学到了不少新知识。

    张主任首先介绍了新天地小区的基本情况,然后,他为同学们分析了当前我国社区发展的几种模式和规模概况,以及新天地小区如何在创建阶段这短短三年中一次又一次的获得了诸多荣誉的原因。

    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演讲中,同学们认识到:在一个社区中,物业公司、业委会、街道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协调尤为重要,它是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张主任强调,第一、物业公司要改变由管理为服务的根本观念。新天地小区之所以管理比较好,各方工作协调,就是服务做得好,这样才能得到业主的青睐和支持;第二、如何创收。需要由业委会带领,引导业主正确消费,从纯消费观念转为投资观念,充分利用小区特有的文化优势来为小区创造诸多收益,从而有新财力投入,不断改善小区的环境建设;第三、需要街道和居委会迅速提高专业知识,从外行变为内行,能够准确而有力的制定正确的措施来管理好每一个社区。只有物业公司、业委会、街道和居委会三者相互有效的协调,以人性化的服务为业主着想,那么从和谐小区进化到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便指日可待。

    这次实训课,让学生们带着所学的理论知识亲自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到目前北京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最新状况,贴近社会、贴近现实,把课堂教学与社区现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收到很好的效果。这种实训课对更好的落实我院“手脑并用、创造分析”校训,为实现总理的嘱托都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