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青春感动中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典型人物的通知

日期:2010-05-31 浏览:7585

各系: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青春感动中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安排,为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与示范作用,2010年北京市教育工委将推出一批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学生(集体)及毕业生典型,通过学习教育和集中宣传,在首都高校及社会营造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良好氛围,展示首都大学生良好形象与精神风貌。结合球迷网《关于评选表彰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活动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大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选拔推荐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拔推荐范围
  在校优秀大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
  二、 选拔推荐要求
  1、 各系选拔推荐1—2名在校优秀大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重点选拔推荐范围:大学生从事公益事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大学生自主创业、从军等先进典型;其他体现时代精神、突显爱国主义等优秀品质的先进典型。
  2、 被推荐在校优秀大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须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线索。
  各系要充分重视此次选拔推荐活动,深入挖掘本系涌现出的在校优秀大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把此次选拔推荐活动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学习教育的良好契机,认真组织实施。
  各系请于6月9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学生(集体)、毕业生典型的事迹材料电子版报给学生工作处陶佳佳。


学生工作处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