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新学期伊始,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资助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虚线以下有密码部分学生留存)或《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函》等交到各班主任,以系为单位到学生工作处办理。
集体办理时间:新生8月31-9月10日;老生9月3日-10日。
二、 学生校外助学金协助办理工作
近年来,许多省市开展了针对困难大学生的救助计划,有些需要学校协助办理确认事项。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该项工作统一由学生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办理。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
各班主任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排工作,提醒学生准备好已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等之一的复印件。9月份,球迷网将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