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09-10-27 浏览:7526

关于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各班:

    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有关工作要求,国家财政和市财政拨付我球迷网的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已经下达,为及时完成本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请各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球迷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院发[2009]17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初选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球迷网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应为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程序

    (一)10月21日前,学生向所在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表(附件1、2、3),其中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班级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并报评议结果到所在系。

    (二)10月23日前各系完成具体的组织评审工作,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建议名单;并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三)学生工作处将全院初选名单汇总后公示一周,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评审注意事项:

    上学年度受资助的高职学生,申请本学年度资助的,仍要按程序办理。

    由于各项资助涉及学生人数多,任务重,上级规定时间非常紧,各系、各班要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评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执行评定。

    评审工作相关问题可与学生工作处陶老师联系,咨询电话:51634023,邮箱:plxszz@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0月20日

附件:2009-2010学年度国家资助学金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