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工作暂行条例

日期:2019-05-23 浏览:15403

 为了充分发挥团支部教育团员青年的作用,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使团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团支部:

1.团支部是根据团章而建立的团的基层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

2.团支部在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努力争取班主任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3.团支部的基本任务:①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②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交给的任务。③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科技等活动。④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⑤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团支部的建立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建立一个团支部。

二、支部团员大会

5.支部团员大会(简称支部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

6.支部大会主要职能是:①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团内外大事,讨论校、系、支部工作,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意见。②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表彰先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③讨论接收新团员;④讨论团员的奖励或处分;⑤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出席校、系团代会的代表。

7.团内选举工作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差额选举。

三、支部委员会

8.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9.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必须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系团总支批准,报校团委备案。

10.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必须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在任期内如需调整支部委员成员,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提出,系团总支同意后方可进行。

11.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社会实践委员等5人组成。

四、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12.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①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②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③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学校党政部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④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系团总支报告工作,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和要求。⑤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学党章学马列小组的组织领导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⑥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13.团支部副书记的工作职责: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支委会中履行协调职能;支部书记不在时,履行书记职责。

14.组织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②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处分。③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④搞好团员统计,转移团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⑤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⑥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5.宣传委员的职责:

①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②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黑板报、墙报,为校刊、广播站组织宣传稿件等。③了解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各种课余活动。

16社会实践委员的工作职责:

①根据学校党团组织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组织本班团员青年开展思想教育类主题活动、学术性活动等,丰富团员的组织生活;②组织本班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并对本班志愿者进行管理。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及时总结本支部开展的活动,并将活动信息上报至院团办;③协同班委会文体委员开展本班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④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五、团小组

17.团小组是团的支部为了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每个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团小组,在支委会领导下工作。

18.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每个团小组可以由团支部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荐产生组长一名,团小组长任期一般应与团的支部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每届一年,新的支委会成立,团小组长应重新指定或推选。

19.团小组的任务:

①分配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团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②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校团委、系团总支的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③组织召开小组生活会,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活动的,遵守团的章程。④培养积极分子,协助做好团员的鉴定。

20.团小组长的职责:

①主持小组会议和各种活动。②向支委会汇报小组的工作情况。③向本小组团员传达支委会的决定,给每个团员分配工作任务。④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要求、意见及困难。⑤向支部推荐发展对象。⑥收缴本小组团员的团费。

六、团的组织生活

21.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全面提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保证,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途径。

22.团的组织生活内容

①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②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③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④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团员民主评议。⑤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3.团的组织生活形式包括:团课、民主生活会,各种形式的学习,开展活动,支部大会、团小组会等,团的组织生活每月两次,每次要考勤,要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七、团员管理

24.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管理,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①对团员提出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
  ②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③慎重做好团员脱团、退团工作。
  ④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⑤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⑥关心团员生活、学习和工作。

25.对团员的奖励分为:记光荣簿、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6.对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27.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28."团员有退团自由",要求退团的团员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团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校团委备案。

29.如果一个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说明他的组织观念淡薄,已经丧失了团员的起码条件。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团的团员,团支部在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团总支批准,报校团委备案。批准后应口头通知本人。

30.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一角。团员入党在预备期间,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团支部每年10月向系、院团总支交纳一年团费。

八、团员发展

31.发展团员的程序

①确定积极分子。

②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包括指派专人联系,组织参加活动,吸收参加团的会议活动,分配一定工作,进行团的知识教育。

③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

32.发展团员必须履行的手续:

①要求入团的学生,必须向支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②由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③填写入团志愿书。

④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⑤团总支审查签署意见。

⑥校团委召开会议对支部大会决议进行审批。

⑦学生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团委批准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同时颁发团员证,及时将新团员编入团小组。被批准入团的学生,以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团委批准的那个月交纳团费。

⑧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⑨团支部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